违禁物品是指法律法规禁止交付的物品,主要包括:
1.各种武器弹药。比如枪、子弹、炮弹、手榴弹、地雷、炸弹等。
2.各种爆炸物品。比如雷管,炸药,鞭炮。
3、各种易燃物品,包括液体、气体和固体。如汽油、煤油、桐油、酒精、生漆、柴油、气雾剂、气体打火机、气瓶、磷、硫酸、火柴等。
4.各种腐蚀性物品。如焦硫酸、盐酸、硝酸、有机溶液、农药、过氧化氢、危险化学品等。
5.各种放射性元素和容器。如铀、镭等。
6.各种烈性毒药。如铊、氰化物、砷等。
7.各种麻醉药品。如鸦片(包括罂粟壳、花、苞和叶)、吗啡、玛卡因、海洛因、大麻、甲基苯丙胺、麻黄碱等产品。
8、各种生化制品和感染性物品。如炭疽、危险细菌、医疗废物等。
9.危害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的各种淫秽出版物、宣传品和印刷品。
10.对公众健康有害的各种物品。如骨头、动物器官、四肢、无硝石的动物皮、无药的动物骨等。
11.秘密文件和资料、货币和假币、有价证券、仿真武器、管制刀具、珍贵文物、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、香烟等法律、法规和行政规章明令禁止流通、交付或者进出境的物品。
12.包装不当。可能危及人身安全、污染或损坏其他交付文件和设备等的物品。
13.禁止寄递国(地区)寄递进口货物。
14.其他违禁物品。